2012年5月14日下午,教务党支部在3号教学楼召开会议,安排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工作。
教务党支部书记李邦志在会议上传达了《关于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式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加强各民族师生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党支部根据学院《关于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支部目前的民族团结工作情况,制定了《教务党支部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计划》,安排部署了本年底民族团结工作。
根据活动计划,在会上,支部全体教职工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更加深切的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加快发展新疆、建设新疆的前提条件,认识到做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