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全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组织全处人员和各科室完成职责范围规定的任务及领导交办的任务;
3、负责全处工作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本处室人员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法规;负责全处的行政业务工作,主持制定全处工作计划,做到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4、负责全院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运筹、监控实施等工作;
5、负责教务处年度经费预算与使用工作;
6、组织制定各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专业调整意见、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方案;及时掌握学院教学组织和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和教学安排;
7、负责召集和主持教务例会及临时业务碰头会议;
8、负责就有关重大问题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必要时参加讨论决策;
9、负责教务处及教学系部的各项业务考核、评优、推荐相关人员、参与上级奖项评选事宜;
10、负责教务处与其它平行部门的业务协调及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1、在主管院长指导下,负责工作量的审核和酬金的审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