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位任课教师:
为保证学生能及时查询课程成绩,确保下学期补缓考以及学业预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3-2024-1学期成绩录入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课程应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完成成绩录入。
2、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23:00。
3、请任课教师按时、准确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教师及时打印成绩单,交分院教学秘书存档。
4、录入成绩时,对于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录入平时成绩。
5、录入成绩时,对于作弊、缺考和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无法安排补考,只能重修。
6、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按照分院向教务处报备书面材料。
7、做好新教师成绩录入的指导工作。
8、教务处将在后台查询各分院的课程成绩录入进度,提醒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