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育部第41号令,我院修订学籍管理规定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06-2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学院教务处于6月27日下午及晚上分别组织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修订完善了我院的学籍管理规定。学院副院长付梅莉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学院副院长付梅莉主持,她强调教育部41号令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是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和推进依法治校的新要求。
会上,与会人员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重要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我院学籍管理工作现状,就我院学籍管理规定中学生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和论证,最终形成了初步的修订意见。
最后,副院长付梅莉结合大家的发言,为我院学籍管理规定的修订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新《规定》,及时掌握政策,贯彻落实好新《规定》要求,为学院修订和完善学生管理规定,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