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和第一批试点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5号),经过“自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评议”的工作程序,经过层层评议、审核,教育部批准154所高职院校成为试点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仅有7所高职院校获此殊荣,我院位列其中。我院遴选推荐的钻井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石油化工技术3个试点专业顺利申报成功。这是我校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我院在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代学徒制是适应经济与社会的现代性要求、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新型师徒学习方式与学校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开展技能培养等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学院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积极总结和提炼校企联合办学、订单培养做法和经验。近年来,学院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注重提升学生的创业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不断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并将申报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探索高职院校办学新模式。
我院将以“现代学徒制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行校企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的育人模式,努力构建校企联合培养、资源共享、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现代学徒制模式。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通过校企合作探索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深化产教融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向着建设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的目标大步迈进!